来源:【重庆日报网】“你们巡察组好久又来哦?我们拿到土地证了,大伙儿都要请你们吃饭呢!” 前不久,接到铜罐驿镇大碑村村民熊英的电话,听着她兴高采烈的分享喜悦,九龙坡区委巡察办干部曾文静的记忆一下被拉回到一年前。当时,曾文静正跟随九龙坡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该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巡察。
而现实情况是,相当部分的被征收人,出于历史遗留、当地建房习惯、家庭内部分产等等各项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屋或土地权利证件,及至其房屋或土地被列入征收范围,依然来不及办理该类证件,以至于在维权过程中,无法有效证明与涉案房屋或土地之间具有直接的权属关系。
农民居住的房子多少年来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压在箱底的只有一本《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能证明这块集体土地归本人使用,土地上建筑的房子形同虚设,没有受到产权保护。国家为了加快农村房产改革,推进农村农民不动产登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登记填表确认就是其中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