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祖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王祖华受贿违法所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2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6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祖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王祖华受贿违法所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2.23894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6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祖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王祖华受贿违法所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2.23894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6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祖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王祖华受贿违法所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2.23894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5年1月14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崔晓 孙中元 摄)扬子晚报网1月14日讯(记者 金雨希)1月14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章润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
“在贪欲驱使之下,利用影响力为商人老板承揽工程项目站台打招呼,收受贿赂。这完全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背道而驰。”这是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在被留置期间所作的深刻忏悔。日前,王祖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9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南京持续深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以案示警筑牢思想堤坝》一文。文中披露,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在被留置期间深刻忏悔:“在贪欲驱使之下,利用影响力为商人老板承揽工程项目站台打招呼,收受贿赂。这完全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背道而驰。”
1984.09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专业学习;1987.07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办事员;1990.11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科员;1992.06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基层基础股股长;1993.09扬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股股长;1996.02扬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1997
1984.09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专业学习;1987.07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办事员;1990.11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科员;1992.06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基层基础股股长;1993.09扬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股股长;1996.02扬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1997
事情的经过南京市纪检"内鬼"受贿案,王祖华为商人老板承揽工程站台、打"官腔"招呼,最终收下了整整452万元!南京持续深化纪检队伍建设的消息,以案示警,筑牢思想堤坝。官方视频(视频来源:抖音-长江日报)1.1 案例直击:王祖华受贿那点事儿说起来真是让人唏嘘!
9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南京持续深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以案示警筑牢思想堤坝》一文。文中披露,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在被留置期间深刻忏悔:“在贪欲驱使之下,利用影响力为商人老板承揽工程项目站台打招呼,收受贿赂。
9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南京持续深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以案示警筑牢思想堤坝》一文。文中披露,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在被留置期间深刻忏悔:“在贪欲驱使之下,利用影响力为商人老板承揽工程项目站台打招呼,收受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