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9月20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厅与四川省财政厅于近日联合下发有关通知,对2024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四川工伤津贴上涨啦。四川省人社厅公布。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政策。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具体待遇调整为:1。
9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近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3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8元。
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就2021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受了工伤,最重要的除了身体康复外,就是工伤赔偿了。不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被评定为5至10级时,最后拿到的工伤赔偿数额与预期差别较大,究其原因就是各省份发布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对“三个一次性”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差异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