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骑乘“绿牌车”不戴头盔。将被罚款20元。新规实施倒计时。南宁街头出现了各种“特价”头盔。有的甚至只卖10元!这种头盔,安全吗?头盔25元、“特价”头盔10元……跟3个月前动辄数百元一顶的价格相比,南宁市场上的头盔价格出现“大跳水”,百元以下的头盔成为市场主流。不仅是专业配件市场,连街头巷尾都出现了低价头盔“路边摊”,有的甚至低至10元,并受到不少市民青睐。对于戴什么样的头盔,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规定。“买一顶应付检查,不被罚款就行了。”
根据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维修者、配件销售者和品牌售后服务提供者等单位和人员不得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改装或者为其提供服务,具体包括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
本文转自【南国今报】;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机动车停车场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设置充电设施时,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近日,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消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电动
南宁发布电动车管理新条例!| 政策 |。除了对电动车年限做出明确规定,《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还明确指出,要“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对没带头盔的驾驶人和乘坐人,还会受到惩处,会处20元罚款。
6月4日,记者从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消防安全宣贯会上了解到,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今后不管是在小区里还是城市里,乱停放电动车以及乱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都将面临警告或罚款。
头盔新国标则是在原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础上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纳入标准范围,填补了头盔标准空白,对头盔产品结构、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更好地保护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本报南宁讯 随着《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正式施行的日子临近,8月22日南宁市举行《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交警、消防等多家单位在现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表示,《条例》正式施行后,对骑乘绿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问题进行严格规定。
电动车是重要的出行工具,而电动车能不能上路,是广大车主非常关注的,在之前小行家曾经介绍过,从8月1日起,广东湛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会过渡期结束,禁止上路行驶,今天再来看看,又一地明确,从2023年8月31日后,也就是9月1日起,悬挂“大绿牌”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在广西,电动车是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出行“神器”,不管是上班通勤,还是日常买菜,它都方便又灵活。不过,最近有个和电动车相关的新规,让不少广西老乡都开始关注起来,那就是从2025年2月1日起,挂“大绿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