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3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为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组织在化解金融消费者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的纠纷的作用,福建省信和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信和消保中心”)组织召开了互联网贷款纠纷化解座谈会,发出风险提示,给出了答案。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通过网络贷款时遇到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过度借贷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10月9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以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网络贷款“套路”,关注三大风险。
2024年第202讲:说税费,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银行信贷风险在会计和税务上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李某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由于自己没有贷款资格,遂以其姐夫郑某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到期未还,作为名义贷款人的郑某能否免责?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明确了名义贷款人郑某应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