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民法典》颁行后,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历经两次修改,第一次修改重在清理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规定,第二次修改则聚焦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并实现城乡统一。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习培训不间断、自我充电不放松,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院党组对于教育培训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充分利用北京市干教网、中检网院和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的基础上,创新学习培训方式,组织我院各领域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录制系列微课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应对风险挑战的政治思想基础,丰富专业知识储备,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自主学习培训水平,共同战“疫”、共“课”时艰。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费用制定了明确标准,笔者总结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供读者参考。
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及计算方法是什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各个赔偿内容的计算方法不同,得到的赔偿金额也不同。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