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533”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平台进行问政: 离婚四年,孩子可能到了叛逆期,就要改姓,想咨询下怎么办理。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您好,孩子可以随母姓,孩子生父必须同意,而且办理时必须父母亲自到场。
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红网时刻新闻4月17日讯(记者 肖依诺)父母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并自愿“随母姓”,而父亲在得知孩子改姓后,一气之下将负责更名的公安局告上法庭。4月16日,湖南高院发布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的一起“改姓”纠纷引起了记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