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很多人认为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将被禁用,引发资本市场波动。在数字人民币加快试点等消息的叠加刺激下,拉卡拉、新大陆等第三方支付相关上市公司股价大涨。
今天央行新规引发热议,2022年3月1日起,微信及支付宝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这一规定实施之后,对支付行业的公司来说可能是好事,拉卡拉今天就表态了,称按照收单业务规则,个人收款码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但市场上一直有大量商户使用支付宝、微信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第一、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前段时间从公司财务的角度写了一篇为什么不能使用花呗、支付宝支付的问题,被人评论说不知所云,我再仔细研究了文章,发现确实如果站在个人支付的角度来说,那篇文章有点小众,且比较互联网,如果不是专业的人,可能真的有点”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