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你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明确适用于医疗等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2.1.8条款明确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明确,医疗废物的识别标志设置按照 HJ 421 中的规定执行。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以下简称《规范》),并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均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标题:官宣!
华声在线4月15日讯(记者 赵瞳铱)危险废物管理,你了解吗?日前,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已告一段落。该局通过评估发现,绝大多数涉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熟知并掌握危废规范化管理,但仍有少数单位在危废标志设置、摆放上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