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有关要求,改革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我
注册建造师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
如果一建考试通过后,在初始注册时间内忘记注册,或者初始注册时间已经过期了,还是能够注册证书的!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提出了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说明: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2025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20日和21日进行,现在正是夯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在此提醒大家:在基础阶段,不要急于与他人比较谁的进度更快。尽管许多人口头上强调基础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陷入进度竞赛的漩涡。你追我赶,乐此不疲。这种形式上的竞争,往往使人失去方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