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老周将自己的农村住宅以10万元价格卖给外地人大刘,适逢旧村改造,大刘签订了200多万的货币补偿协议,老周得知后以农村宅基地不得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或出售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老周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吗?
近些年随着农村城镇化改革工作的开展,以及国家鼓励农村居民将农村闲置住房进行合理利用,许多农村居民都开始对农村房屋进行改造、翻建、重建了,部分农村居民都修建起了一幢幢新的小洋楼,其基本的住房条件、生活条件都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但是在当前农村的建房过程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部分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