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由全国人大2017年修订通过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中小企业促进法》首次明确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明确缓征、减征、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于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促进法》修订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渠道增多、力度加大,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法律施行20年来,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小微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
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并于2017年完成修订,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法律施行20年来,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4年3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中小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微企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