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管理也不规范,不想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怕承担后续的买社保等法律责任,公司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和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办法证明是公司的员工,同时认为劳动者没有合同就不能进行投诉和举报。
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