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民法典》第1079条除了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四种法定判离的情形之外,还设了一个兜底条款,就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与人走得太近,就是一场灾难,夫妻也是如此。我们都以为,夫妻相处,可以无话不说,成为真正的知己。其实,这个世上,并没有人能和你真正感同身受。很多话,一说出去,就变味了,令人匪夷所思。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这样的古训,需要一生遵守。夫妻关系再好,这几种话也要烂在肚子里,别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