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期刚怀孕、生娃,就被母婴、早教机构电话短信轰炸;到整容医院去整形,结果患者却被泄漏信息;此前,也出现过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信息在网络平台被曝光流传的情况……有时候并不是大数据“出卖”我们,而是医疗信息被泄露。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
“4万余名医护人员不畏艰险,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为拯救生命忘我工作。对此,她建议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将医务人员感染性职业暴露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同时要将感染性职业暴露疾病如COVID-19、AIDS、乙肝等列入职业病分类目录中。
为评估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风险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参照原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WST511- -2016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制订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周子涵(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12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若干规定》于10月28日由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问题的专项地方性法规。
台海网5月1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今年5月12日是第110个国际护士节。厦门市护理学会曾对3个月内我市医护人员针刺伤状况进行调查,针刺伤发生率为8.18%,发生针刺伤时接触的血源性病原体感染者前三位是乙肝、梅毒和丙肝群体。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丁小平介绍,11日南京新增的一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为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ICU病房一名护士,他呼吁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的同时加强自我保护。官方通报显示,该确诊病例32岁,男性,为省市联合医疗队护士。
根据人社部在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中得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