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湾初审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关草案 支持、反对阵营持续交锋中新社台北12月26日电 台湾立法机构26日初审通过婚姻平权相关修正草案。据中央社、《中国时报》等台湾媒体报道,台现行相关条文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立委”林静仪在20日“立法院”质询。(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中国台湾网9月21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静仪20日于施政总质询指出,“民法”所规定男18、女16岁可结婚,但这是1930年代的规定,早已不合时宜,是否考虑将订结婚一律修成18岁?
这对已经离异的明星夫妻再次占据媒体版面,主要是因为大S指控前夫汪小菲从3月起就未履行当初双方约定好的离婚承诺,累计积欠逾500万元新台币的抚养费用,大S也透过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据台媒《镜周刊》报导,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已核准裁定,将强制查封汪小菲在台包括S HOTEL、银行存款等部分资产。
因此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一、办理涉台协议离婚的规定1.办理涉台协议离婚登记的机关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协议自愿离婚,要求在大陆办理时,如双方已签订自愿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妥善处理,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关,申请办理自愿离婚登记。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2月3日早间,多家台媒报道称艺人大S(徐熙媛)在日本去世,享年48岁。随后,小S(徐熙娣)通过经纪人发文证实了该消息,“谢谢大家的关心!新年期间,我们全家来日本旅游,我最亲爱善良的姊姊熙媛,因得了流感并发肺炎,不幸地离开了我们。
#婚姻家庭文|宋苡暄律师近年来,“两岸一家亲”是两岸融合发展的美好成果,包括大S(徐熙媛)、刘若英、孟广美、伊能静和陈妍希等台湾女星都嫁到了大陆。由于疫情影响,也使两岸婚姻家庭当事人及其子女无法正常团聚,两岸婚姻接受越来越多的考验。
根据本条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一、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