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从1983年开始,第一轮承包期为1983~1997年,第二轮承包期为1997~2027年,第三轮即将到来的承包期应该是2027~2057年。第三轮土地承包即将开始,农民需要重新确权登记吗?
那么,对于没有承包地的农民,是不是意味着没有机会获得承包土地呢?事实上,国家在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期间,不主张“三年小调整、五年大调整”的部分地方的做法,而主张“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维护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稳定性。
土地制度是一项关乎国家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安排,鉴于多数地方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是在2028年到期,第三轮承包期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高度重合,做好第三轮土地承包意义重大,既要解决第二轮承包期间新形势新变化所带来的新问题,又要着眼中国式现代化“两步走”的总的战略安排。
我国土地实行承包制,农民根据家庭人口分配耕种的土地面积,1997年,我国实行了第二轮农民土地承包,根据当时的规定,这一轮土地承包的年限为30年,也就是,说30年后的2027年应当进行第三次土地承包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