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2008年前入职,平均工资超社平3倍,补偿金基数和年限是否受封顶限制?《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内容出处《劳动合同法》在劳动纠纷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关于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表述,比如:N、N+1、2N。也有人听说过2N+1、2(N+1)的说法,然而事实上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多为劳动者对法律的误读或是一些似懂非懂的“专业人士”误导。
职场个案近日,“工作30年的佳能老员工获得150万补偿金”冲上热搜。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佳能珠海工厂的补偿方案,此次员工补偿金分为五部分,包括经济补偿金、特别慰问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以及春节慰问金。其中,“N+1”经济补偿金不设上限。
前段时间,佳能宣布关闭经营了32年的珠海工厂,引发网络关注。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计算标准是,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数额作为上限计算,且计算工龄的最高年限为12年,但佳能珠海本次优待方案不设定该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