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性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最近,网友@新迪留言咨询:“我前段时间失业申请了一个月失业金,现在找到工作了,要办理取消吗?”是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当在入职新单位当月办理失业金暂停手续。可以通过“随申办”APP办理失业登记退出,退出手续办理成功后失业金申领就会暂停,新单位即可办理招工手续。
失业以后,如果说自己正常领取了失业金的待遇,对于个人来说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如果说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比如说确实是属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其实对于你来讲,不但是可以享受到失业金待遇的领取,甚至来说作为原工作单位,他还要付出相应的经济赔偿,我们还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金的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注意:若参保人隐瞒丧失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事实,而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是违法的。
有网友咨询:本来是办理了失业金,在领取了两个月后,又重新入职了一家新单位,可是刚干了不满一个月又离职了,这家新单位已经帮我缴纳了一个月保险,但是离职时她在系统里填写了个人原因离职,我去问了说是不能再领取之前办理的失业金了,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