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0年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样品采集、信息填报相关表格,要求各有关单位在2020年5月31日前按实施方案要求配合完成样品采集
渝文备〔2015〕1922号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0〕17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深入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支持市场机制在强制免疫疫苗经销、采购、免疫服务等环节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富有活力、高效规范、监管有力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结合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省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等优先防治病种,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非洲马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重点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管理资金办法的通知》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要求遵照执行。
为掌握全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推动全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全面有序开展,5月10日,岳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切实做好2023年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月4日,省畜牧兽医局在济南召开了2016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会议。省畜牧兽医局戴文超副局长、动物卫生防疫处张绍存处长、全省17市分管局长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中心)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渔业厅,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