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两会动车组”传递最新两会信息: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不动产登记,所有权没有使用期限。姜大明: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有不同的权利类型,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是所有权没有期限。
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拿到购房合同,我才注意到,土地使用权年限居然只剩39年!”近日,武汉江夏市民程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他在江夏庙山澳门山庄二期购买的一套期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1992年至2062年,如果从2023年算起,其原本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39年。
近日,关于“新《物权法》生效,房产永久产权化终实现”的消息在市民中传播。为查证其可信度,15日,记者特到官方网站的法律文库中查找,并未找到“新《物权法》”的相关信息,关于《物权法》的最新信息还是今年2月份颁布的司法解释,其中并未涉及到房产永久产权的问题。
(图为《不动产权证书》内页填写范例。)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国土之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据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
有舆论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出现的“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日前,国土资源部就此说法正式回应,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国土资源部的官微还解释,《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
9月27日,国土资源部透露,全国31个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同时,北京、上海、重庆、江苏、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整合任务。9月22日,深圳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为全国一线城市中,首家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城市。
前些日子,平山县润景花园小区1号楼的一些业主拿到了不动产权证,让他们感觉意外的是小区开建不过是2013年左右,购房时签订的合同上土地使用期限是2015年至2085年,房本上却显示土地使用限期是1990年至2060年。
前些日子,石家庄市平山县润景花园小区1号楼的一些业主拿到了不动产权证,让他们意外的是,小区开建时间是2013年左右,购房时签订的合同上土地使用期限是2015年至2085年,不动产权证上却显示土地使用期限是1990年至20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