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在持续闪烁时表示的是减速慢行,法律含义是警示,只闪黄灯的路口表明,这个路口不受红绿灯的控制,过往的车辆经过这个路口需要观察周围的交通安全情况,决定自己的通行状况,这种信号灯往往设置在车辆来往不多的路口或者是夜间行驶时车辆不多的路口。
在一个完整的红绿灯闪烁情况下,黄灯持续的闪烁表示的是警示作用,一般跳动的时间是三秒左右,在这段时间内是交通灯变为红灯和绿灯的过渡期,在黄灯亮以前,已经行驶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往前开,但是要尽快通过路口。
红灯停绿灯行看到黄灯等一等然而有部分驾驶人为了在信号灯改变前快速越过停止线见了黄灯反而加速行驶用危险换取速度在玉溪红塔区一路口,一辆黑色小轿车左转时与对向直行的白色小轿车相撞,所幸事故仅造成黑色轿车上一名乘客受轻微伤。
车行路口,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可是有的驾驶人看到黄灯亮起时,总抱着侥幸心理抢行,于是事故瞬间发生。经调交警查,两位当事驾驶人当时都是抱着侥幸心理,抢黄灯通过路口才引发了此次事故,因两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在这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当黄灯亮起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6月1日12时16分左右,周某军驾驶苏FDE5小型新能源汽车,途经南通市通京大道通启路口,由北向南行驶时,所驾车左前部碰撞北路口掉头的陈某廷所驾苏F89小型轿车右侧,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两车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