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明确要求和政策措施,明确了员工持股试点总体原则、开展试点企业的条件、员工入股及股权管理等细则。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投资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以及科技骨干参股科研院所改制,为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起到重要作用。
这个问题放到很多年前自有讨论的价值,今时今日,有些炒冷饭的嫌疑了。但国有企业改制和伴随着的劳动关系处理确实是某个历史阶段的缩影,在项目中偶尔跨越了这个阶段也需要去认识去理解。当然可能现实骨感,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最终的处理也只是大笔一挥,政府一纸文书。
大家好,本期我们聊国企改革中一个热词——员工持股。过去几年,给国企做了管理改革的时候,总有领导提出要在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征求我的意见时,我的态度是比较保守的、谨慎的,因为国企员工持股,远比想象的复杂。本期我们来聊聊员工持股的话题。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刘菁 李美娟) 8月1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将刊载题为《“员工持股”成混改国企上市新难题》的报道。报道指出,当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混改为何而改?混改因何敏感?混改新难题可有解决之道?
“上持下”,是指新一轮国企改革过程中,由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出现上级公司的员工持有下级公司的股权。《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对“员工范围”进行了界定: 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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