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务服务网“许愿赢大奖”抽奖活动今年7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从8月1日起,在国内率先推出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结余资金可以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Vol.2本期话题 医保“亲情账户”&医保“家庭共济”小浙【“浙里办”官方答疑形象官】大家好呀!我是小浙!是“浙里办”官方答疑小助手。上一期《小浙来解答》为大家解答了关于居住证的一些问题。本期主题同样是大家很关心的内容,那就是医保“亲情账户”和医保“家庭共济”到底有什么区别?
2021年4月,我国提出适当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为自己看病就医买单,到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等,也就是“家庭共济”。“家庭共济”政策解决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积累越来越多、患病较多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却不够用的问题。
“我医保卡里的历年账户金额要怎么转给近亲属?”“手机上能操作吗?”“金额能转多少?”在医保部门日常业务经办中,经常遇到群众来窗口或者电话咨询以上问题。为此,今天就专门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业务”的相关政策和网上操作。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浙江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本省范围内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费缴纳注意!2024年第四季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您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为家人缴纳城乡医保哦!具体如何操作?往下看!重要提醒浙江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现在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