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民政部消息,近日,民政部公布了《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此次公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对2000年4月开始施行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修改。
今年下半年,民政部将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非法社会组织又称为非法民间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尤其是一些涉及政治及意识形态和宗教的非法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甚至有冒充政府部门和知名媒体,通过网络等形式煽动反动,诋毁政府和非法谋利等情形的非法社会组织。
为加强和规范非法社会组织调查和处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政部近日公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由街道或乡镇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2月21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日该部发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了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三种情形”。同时,新规还明确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措施,社会公众可投诉举报。这一规章是对《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修订调整。新规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非法社会组织“打而不死”的原因,一方面是其成立与组织活动成本低、收益高;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须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及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惩处力度,提升社会各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铲除其死灰复燃的生存土壤。
来源:经济日报2月19日,民政部发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是对原有规章的完善,将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00年4月,民政部曾发布《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静 子打着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旗号的“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案、以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活动的“中国慈善联合会北海慈善服务站”案……近日,民政部公布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据此引导人们正确识别非法社会组织的套路,避免上当受骗,以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