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11月1日起施行中国甘肃网9月27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刘姗)9月27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
原标题: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 (2024年9月26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现
9月26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 杨璐4月11日起,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代省政府起草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至2024年5月12日。与现行《条例》相比,《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23条,共8章84条。
来源:陕西日报■ 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并保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向社会展示和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本报讯 (记者 吴莎莎 实习生 雷怡馨)7月27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加快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认知度、忠诚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22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做好《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现将该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一、信函方式。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