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家庭的幸福。)3月31日下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条例将从公布之日正式施行。按照新条例,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月28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望在这次会议表决。条例修正案草案提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贵州人,你们操心的婚产假终于定了!婚假、产假、陪护假都只增不减!只增不减!只增不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没结婚的看官们,你们的心情是不是如下图↓3月31日下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官网10月21日公布的一批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中,贵州省卫健委就“增加产假”建议回应道,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养育观念发生变化,家长对儿童的陪伴和关心的诉求有所增加,但新设、延长生育、养育类假期直接涉及增加企业用工成本问题,也会导致部分企业岗位人员空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增加女职工假后返岗适应工作的难度等,进而影响育龄职工就业。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来源:【全国妇联女性之声】1月中下旬,全国多地省级两会召开婚育支持在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上有所体现也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四川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温雪倩建议,参照其他省份,把婚假延长到15-20天,在婚育方面给予年轻人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贵阳婚假:13天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公布 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