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经常在土地权益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尤其是离婚、丧偶、改嫁妇女等群体失地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土政策”及“男尊女卑”现象依然困扰基层治理。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巧借村规民约,成功调解一起离异妇女、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为化解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2023年10月2日,广西贺州平桂区鹅塘镇鹅塘街举行“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人民视觉 供图)外嫁女,是中国农村外嫁到男方所在地的女儿的统称。这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特殊性别群体,不是凭借出生、学历、年龄、职业、贡献,而是依靠婚姻定义她们的身份。
保障“外嫁女”合法权益,司法实践日趋成熟。近日,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山东一“外嫁女”诉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遭法院驳回后,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诉讼监督、提起抗诉,最终纠正错误的生效行政裁定,有效维护了“外嫁女”因继承房屋而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外嫁女”权益保护一直备受关注。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两会上提出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提案,建议加大对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据红星新闻报道,在四川广安城郊一社区,嫁出去20多年的阿丽,虽然户口留在娘家乡村,但按照当地村规民约,她没资格享受集体收益分配。为争取个人权益,阿丽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此后,同一居民小组又有3名“外嫁女”通过诉讼获得集体收益的分配,最近的一份判决于2024年11月作出。
今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山东检察机关办理的支某兰诉山东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诉讼监督案(检例第207号)位列其中。这起案例具有什么样的指导意义?记者对此展开了深入采访。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_要闻】2023年6月26日,检察干警来到某村委会调查村规民约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2月6日,检察干警实地查看某村村规民约公示情况。“空挂户口协议”“不享受村民待遇”“一切待遇随之取消”……过去,一些村规民约针对外嫁女的内容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场景化引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凭啥不让我分地!”2024年清明刚过,安徽亳州双李村的李石云攥着打药桶,站在自家麦田里红了眼眶。村里二轮土地延包签约在即,村民们却因她“外嫁女”的身份吵翻了天——有人喊话“娘家不该留地”,有人搬出老规矩“两头不能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