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日常经济生活中,作为出借双方共同朋友的“见证人”,往往出于帮忙心态在借条上一并签字,但对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并不十分清楚,并给自己惹来麻烦。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15日讯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明。然而,借条上的签名往往隐藏着法律“雷区”。从“见证人”到“共同借款人”,不同的身份意味着不同的法律责任,若签名不慎或模糊不清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
基本案情原告与两被告林某、欧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7月被告林某向原告借款1.2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并出具一份《借条》给原告收执,确认借到原告1.2万元,双方约定于2017年10月还款,两被告均在该《借条》上签名。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罗林进 吴春奕【故事】日常生活中金钱、人情往来在所难免,但稍不小心就会惹上麻烦。岳阳市平江县的张小强就因为当了一回中间人,不仅跟好朋友罗亦伟闹了官司,还要跟借款人共同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