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我市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一键办理”的通告》,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宣布改革举措——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升级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一键办理”
德州市民李女士:在房管局,我们的身份证搁那一查,没有任何备案信息,然后我就着急,因我买房买了两年多,我就告诉她楼号,单元号,给我查一下现在住的这套房子,然后人家一查,这套房子确实有人,但是备案不是我们,是其他两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