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块承包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别发给不同的农户,该承包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给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小明承包了村里10亩大棚蔬菜地,后因建设高速公路需要,政府征收了该村土地并拨付了土地补偿费。小明向村干部询问自己什么时候能领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村干部回答他说土地补偿费是属于村集体的,如何分配要等村民会议决议。
为切实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实现诉源治理实质解纷,新县法院创新“1+N”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多元解纷,巧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近日,该院利用该机制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民行交叉的征地补偿款归属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