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生育津贴的发放有地区提出了结婚证等前置条件,让一些未结婚但已生育的女性办理生育津贴可能存在障碍”,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回应称,“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也不需要刚才您说的那些材料。”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8日消息为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扎实开展好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即日起,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解答群众遇到的社保医保难题,解读社保医保相关政策。
领取生育津贴,不再要求以结婚为前提!2022年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你知道了吗?在日前的一次媒体发布会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个别地区领取生育津贴时,需要请出示结婚登记信息的情况,进行了统一回复:“只要履行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6日电 (邵萌)多地享受生育保险和津贴的限制进一步放宽。 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9月1日起,对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9月23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征求《东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显示,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该办法正在公示期,拟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