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每次的工程费用都会是上百万,上千万甚至是上亿,面对如此大的金额,对于工程款的支付不可能会是一次性付完的,因此会分为十次,甚至几十次。由于工程款支付的次数多了,往往会造成一些财务上的纠纷,因为如果当事人的财务发生了一些混乱,不能够清楚的知道有关款项是否到账很容易发生问题。
在施工合同关系下,工程款支付是建设单位的主要义务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5.1项约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所列举的情形即包括“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