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被罚90万元。违法违规事实有:超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要求,信贷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记者 | 曾令俊编辑 | 在宣布H股上市之后迟迟未有进展,云南富滇银行遭遇第二大股东大唐集团“清仓”。2月20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一则意向投资人征集公告显示,大唐集团财务公司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所有富滇银行,股份数量为9亿股,占该行股份总数的14.4%。
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障金融供给的主力军,2023年以来,富滇银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支持“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经营保持向稳向上向好态势,以实际行动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的责任担当,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云南篇章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以金融温度和富滇力量奋力书写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新篇章,向新而行交出服务实体经济新答卷。
云南富滇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7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20万元。11月25日,云南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富滇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