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城市化的进程也在加快,农村很多人都开始进城落户,从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的城镇常住人口已经超过了9亿人,自2010年以来,就有16436万乡村人口走进城市,近十年来我国的城镇化率每年大约提高了1.421%。
前言:部分农村居民“农转非”后,非常关心与“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的一些问题,从本质上来讲,农村居民把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就没有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享有原本宅基地上自建房的所有权,但是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宅基地上有自建房,就能在享有自建房所有权的同时,也就间接享有自建房底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毕竟自建房不能和宅基地分开,总不能单独在迁户口的时候把房子背走吧。
按照现行法律政策规定,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包括公职人员、城市居民等,对在农村老家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继承,虽然房地一体,但由于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使用权有限定,因此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使用宅基地,但不能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损坏无法使用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
马上迎来2023年,很多新政策一般都会在年初实施,在农村盖房子可是一件大事情,很多农民辛苦大半辈子,就希望能为子女建设一栋房子,但是在农村目前存在很多不合法的房子,这就导致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变得比以前困难,以至于传言农村是不是不让建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