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云州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光伏扶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批,我公司就云州区三座村级光伏扶贫联村电站2023年10-12月份的光伏扶贫收益进行了分配,共计451.955万元,现予以公示。
为加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扶贫办、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电费结算和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水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水河县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分配使用计划。
本报太原8月17日讯(实习记者刘迎春)为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和光伏公益岗位设置,近日,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西省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今后3年内,全省光伏帮扶项目收入稳定在18亿元以上。
山西日报记者李全宏报道 8月21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近日出台了《山西省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强化光伏收益资金监管,规范光伏公益岗位设置,持续发挥光伏产业帮扶作用,确保电站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
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旨在强化光伏收益资金监管,规范光伏公益岗位设置,持续发挥光伏产业帮扶作用,确保电站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项目资产不流失、不被侵占,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
——长武实施贫困户光伏发电项目拓宽增收渠道“自己用电不花钱,还能把多余的电卖出去赚钱。”近日,长武县亭口镇樊罗村贫困户史永安老人指着幸福院屋顶上的太阳能光伏板高兴地称,“村里人都说我是‘股东’,专门‘靠天吃饭’,挣的是‘阳光钱’。
【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记者 马红梅) 日前,在上蔡县邵店镇,一排排整齐的光伏电池板在当地成了一道亮丽风景线。“光伏+农业”的扶贫模式让当地找到致富新路子。事实上,这只是我省当前光伏发电发展的一个缩影,在我省安阳、济源等地也都陆续启动了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照亮了扶贫路。
根据《阳春市南河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南河村1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合作协议》、《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阳春市春州扶贫投资有限公司代镇持股参与管理陂面镇南河村1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批复》的要求,南河绿色能源公司制定了《2021年阳春市南河村10兆瓦农业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经阳春市扶贫资产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共7天。
广州日报讯记者昨天从阳山县政府获悉,在广州市黄埔区等负责对口帮扶单位的支持下,阳山小江村、沙寮村光伏扶贫电站都已按照分配方案进行了四次分红,按照贫困户不同类别进行分配,这两个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用出一分钱投资,都领到了光伏扶贫分红,村委会和镇政府也得到相应的收益。
在打赢疫情防抗和脱贫攻坚这场“双线”战役中,杨田镇抓住疫情防控的契机,规范调整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式,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加强电站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持续稳定运行和效益发挥,让更多贫困户共享阳光带来的温暖“红利”。
中国甘肃网10月26日讯(通讯员 赵世军 张国娥) 金秋时节,走进定西市通渭县马营镇华川村农光互补扶贫示范点,32座塑料大棚整齐排列,6座日光温室上的一块块蓝色光伏板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闪光,大棚中种植的各种时令蔬菜正与光伏板一起享受着“日光浴”。
为了精准落实国家光伏产业扶贫政策,合理规范使用光伏扶贫收益,镇平县马庄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并结合该乡实际探索出了一条‘收益共享、分配精准、群众满意’的光伏差异化分配新路子,不仅提高了光伏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提高了贫困户的脱贫积极性,激发了贫困户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