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0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经常居住的,可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
据闪电新闻消息,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调研发现,目前我省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虽然有起色有亮点,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面临着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村庄规划管理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农民参与意愿不强等问题。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3月4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山东将实施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当地人民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促进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文/赵越近日,山东的户籍新政,引发广泛关注。根据这项新政,十四五期间,山东将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