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耕地占用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国家一直倡导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保护红线,制定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制度,严格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耕地抛荒现象时有发生,大概率是人不在农村无人耕种,或者承包耕地过多,照顾不过来。之前有规定:连续撂荒两年,村集体可强制收回,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删除了该条款,考虑的大概是村集体乱用权力以及弱势村民的基本保障。
前有玉山公职人员配合四折定损赔偿,现有开鲁镇、村、派出所、综合执法队联合“执法”,强制召回合同未到期土地,强制抓人、强制传唤,恶意制造冲突事件,真是人民的好公仆!近日,“纪云浩”的热搜盖过了近期的热点新闻,一时风头无两,连输入法都可以直接打出名字了!镇委副书记:我不懂法!
土地征收一直都是农村居民面临的大难题,通过土地征收确实能够获得不菲的征地补偿,但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却也存在很多损害农村居民权益的行为,强征、强拆等问题时有发生,农村居民基本权益都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同时土地被征收之后,农村居民后续如何生活也是农村最为关心的问题,现阶段国家也正在规范农村土地征收,在2020年出台的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就明确指出规范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并明确了为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围,同时国家还指出土地征收不仅要给农村居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还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水平不降低!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且至少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审批。征地补偿费用要公平、合理,全国各地补偿标准均不相同,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都事关广大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及国家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征收方应当要依法依规实施征收,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及征收原则,比如强拆、断水、断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