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主体是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另,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程》的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
农村的发展和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管理制度也日益严格。不久前,国家实行了对农村宅基地的改革。那么2023农村宅基地三不批、四禁止、两不得分别指什么?附具体介绍。一、2023农村宅基地三不批、四禁止、两不得分别指什么?(一)三不批1.
信网10月9日讯近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沙剑林、党组成员宋晓做客《行风在线》节目,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访谈中,有市民提问“未婚,可以申请宅基地吗”宋晓答复,宅基地的审批要符合“一户一宅“,而且法律也规定因为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要审批宅基地。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答复陈贵静代表提出的《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土地权益》的建议时,重申了“宅基地之于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再次强调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结合2020年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明确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新动向,跟着小编来看看有哪些新动态吧。
10月份,高密市农业农村局到东北乡文化发展区进行调研,发现存在宅基地管理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第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这是一个很多网友咨询的问题,作下解答。先直接说答案:是从2019年开始的。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修改《土地管理法》,其中第62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就宅基地审批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予以进一步明确,提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2023年6月28日下午,松滋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大队召开了耕地保护和宅基地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形成耕地保护的制度合力,推动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