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告家长书。然而,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涉及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3月11日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致全市学生、家长的新学期安全骑行倡议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新学期安全骑行倡议书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教职工、同学们:您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接送学生上下学,教师上下班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致使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
2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超员、不酒后驾驶、不抢行不逆行、不随意掉头,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们:你们好!孩子们的交通安全牵挂着每一位家长、教育工作者和交通警察的心,同时也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心。孩子们安全文明出行需要我们每一位家长朋友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共同携手,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共同为平安上学路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县中小学生、各位家长: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愉快的假期,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体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一、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