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2014年6月12日08:20太原新闻网-太原晚报评论马道坡街东中环高架桥上 太原晚报讯 (记者郭晓华文/摄)昨日上午9时许,马道坡街东中环高架桥上,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违规上桥并发生碰撞,之后引发连锁反应,造成三起交通事故。
8月18日,太原交警支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六条措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为了贯彻落实“六条措施”,太原交警支队增设了37处临时安全教育点,共设置了57处,加大对非机动车辆、行人交通违法的安全教育力度。
8月18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特采取如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建设路通车后,本市已有8条快速路,交警部门明令禁止非机动车驶入快速路上的高架桥和地下机动车道等区域。但现实的情况是,每天都有一些电动车罔顾禁令驶入禁行区域。违反禁令究竟存在怎样的隐患?市民对此有何看法?交警部门如何管理这种违法行为?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