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执行情况看,我市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整体有所提高,最高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由原每亩32391元提高到32500元,最高区片综合地价由原每亩280200元提高到298100元;最低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由原每亩10622元提高到10804元,最低区片综合地价由原每亩1943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要求,我市补充制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2019年度第四批次中心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赛罕区)的通知赛罕区人民政府:你区呈报的《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实施城市规划2017年度第155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请示》(呼赛政发〔2019〕149号)、《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批复内政字〔2024〕77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你们上报的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
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托克托产业园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按照托克托产业园园中村搬迁工作安排,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托克托产业园园中村杨家圪堵村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批复的通知。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你县呈报的《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及“一书四方案”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转发给你县,接文后,请做好以下工作:一、同意将你县征收巧什营镇巧什营村集体农用地8.356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