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月红)昨日,记者接到张先生打来的热线电话称,因交通违法被扣押的车辆或因交通事故被拖运至川汇区宏运停车场的车辆,不再需要车主自掏腰包支付停车费,此费用由交警部门承担,他自己因此而受益。据张先生介绍,他于11月11日在市区内违章停车,车辆被拖移到川汇区宏运停车场。
湘潭在线8月26日讯(记者李蓓 夏冰)“因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去取车时为什么还要收停车费?”近日,网友在湘潭在线《民情在线》栏目上发帖,质疑湘潭地区收取因交通事故被扣车辆停车费一事。因交通事故被扣车取车需交停车费6月25日易先生的妻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扣。
本报讯(记者温 宪)近段时间,市民多次向本报反映出现交通事故后,车辆被拖走并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的问题。昨日,市民王先生前往交警部门处理完事故后提车时,被索取400元的停车及拖车费用,王先生致电本报表示很不能理解。
□晚报记者 袁 敏 张丽丽本报讯7月23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姐姐的出租车出了交通事故,被救援公司的拖车拖走后在停车场停了14天,去取车时被对方收了720元救援费。“他们说救援费包括拖车费和停车费。这些费用国家不允许收了,为什么我市还在收?”他问。
点击上方“安阳网”即可订阅!取被扣事故车,停车费该我掏吗?汤阴县公安部门:目前政府未建停车场,费用由停车场收取“ “国家早就出台规定,事故车扣押后产生的费用车主不用承担,可是现在不缴费用就不能取车,这笔费用到底该谁来交?
近日,记者对平顶山市区的城管执法停车场和交警部门事故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当天上午9时许,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的一个停车场内,市民赵女士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违停了肯定要交罚款,但我不知道要不要交纳停车费。”
来源:台海网进了这家停车场,要交停车费、施救费、吊车费、拖车费……台海网1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王龙祥文/图) 一辆事故车,被拖进停车场要支付一笔施救费。可是从停车场提车出来维修时,还要支付一笔费用,而这笔费用经车主“据理力争”后,竟然可以“免”了。
02 扣留车辆时限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