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发展县域经济,顺应农村产业发展规律,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到广东省2023年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用地项目已开始申报,入库项目可优先在规划、用地计划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
各市、县自然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厅直属有关单位: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指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政策,及时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在归纳整理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和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就进一步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布局。
6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获悉,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40号)部署,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各环节的难点堵点,从规划、审批、供应、许可、登记、监管等方面提出17条指导意见,重点明确细化基层关注的入股(联营)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2月2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指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乡村产业要姓“农”,要在做优做强种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的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三大乡村产业。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的《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指出,严禁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严禁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严禁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名挖湖造景。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中提出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0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什么?
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五个振兴:即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发展乡村产业,国家提倡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乡村资源、产业基础、人文历史等优势为依托,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本地的乡村产业,并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其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推动城乡融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农村产业融合是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产业联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式,跨界优化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配置,延伸产业链条,完善利益机制,发展新型业态,打破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分割的状态,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各类主体共生的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