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共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领域98个服务项目。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共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领域98个服务项目。
记者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12月30日,上海市调整更新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明确“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方面97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
促进服务消费发展是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抓手,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根据上海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服务消费发展相关政策,上海市将发放餐饮、旅游等领域专用消费券。
市发展改革委介绍,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方面98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
设计如何赋能公共服务?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如何实现“四链”深度融合?9月29日,是2024年世界设计之都大会(WDCC2024)服务设计日,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正式对外发布《公共服务设计上海行动(Designing S)》(以下简称为《行动》)。
3月20日上午,2024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指出,全市公共文化战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推动上海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共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领域98个服务项目,并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部门。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10月27日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文化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上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日前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以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等方面作出规范。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方面98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部门。
各有关单位:为统筹布局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与认定工作。
上海市民政局介绍,为进一步方便老年群体办事,帮助老年群体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优惠政策,确保本市有关惠老政策惠及更多老年人,市老龄办会同本市有关部门,结合《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年版)》,认真梳理本市现有涉及老年人的政策,精心筛选出与老年人日常
为推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域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持续加大优质教育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根据市有关在新片区实行更加差异化购房政策的工作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教育、医疗、科研机构等公共服务类重点单位人才的试点工作,在执行现有住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住房租赁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本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水平,依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等规定,市房屋管理局制订《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规定》。
12月7日,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明确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规划范围内,率先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