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新闻网本报讯 (记者 马温博) 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郭卫民出席。相关政府管理、执法部门、企业负责人等各方代表参加听证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
按照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遵循“网上预约、现场查验、牌照免费、试点先行”的原则,在离石区首批警用、民用和共享电动自行车试点完成登记的基础上,4月20日起,吕梁市电动自行车服务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启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吕梁交警支队相关部门登记上牌工作已在有序推进工作中,3月30日起,民用电动自行车全面开始上牌工作~~第一批警用电动自行车已上牌~~第一批共享单车已上牌~~第一批民用电动自
随着一年一度的电动车管理规定的陆续展开,我们也迎来了2023年的尾声,即将迎来新的一年。据了解,多地已经明确了,2024年1月起,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将禁止上路,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说一说相关话题,希望能够给您答疑解惑。
驰骋新时代,电动车新规来了!随着新的一年的脚步越来越近,我们不禁要关注起即将实施的电动车新规。贵州、山西吕梁、江西赣州、安徽合肥等地已经发布了过渡期政策,意味着从2024年开始,超标电动车将无法在这些地区的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