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条非常重要的提示提醒:一、个税汇算不着急,6月30日才截止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您都可以办理汇算申报。若您是属于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都与您单位约定了办理年度汇算时间段。对于约定时间段内的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优先
相信这段时间,大家都在忙于办理个税所得税汇算申报,有人退税了,也有人需要补税。 2、作废流程: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我要办税】/【办税】—【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已完成】—【作废】—【确定】注意,提交退税申请后,在税务机关终审前可以作废申报,但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正在进行时,最近,有网友咨询申税小微:不小心申报错误怎么办?作废申报操作: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登录,点击【办税】——【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已完成】——【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记录】,完成作废。
戳视频,看详情↓↓收到提醒短信别忽略,请尽快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核对相关数据,切实维护好个人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截止,纳税人可提前确认明年用于减免个税的项目。那么,都有哪些项目?需要如何操作?按照什么标准扣除?一起来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