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来源:【闪电新闻】原标题:婚假延长了、最长18天!山东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源:齐鲁网在刚刚闭会的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正,延长婚假是《条例》修改的重点内容。
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次修改《条例》,重点是增设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并明确了婚假期间相关待遇。
原标题:山东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婚假最长18天,可分开休记 者 刘一颖通讯员 刘国敏 报道本报济南1月18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婚假,同时对生育支持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本决定自1月1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苏珊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将延长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