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据央视新闻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发改委:不得在户籍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政策性障碍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围绕“五统一”“一破除”,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高达约3.76亿人。放开这一群体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不仅能够更好保障其劳动权益,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定调后,今天(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1月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来源:人民日报 灵活就业人员持居住证可办理取消户籍限制,就业地能参加医保可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居民医保国家医保局1月7日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