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木论坛(合木民营产权保护刑事辩护与控告论坛)第一期主讲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院 时方老师 分享《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分》,当前为连载四的内容:详解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分,并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效果方面 举案例说明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分。
2021年年底,天瑞丰农资商行的业务员高某以每袋138元的价格向张某强推销华农微纳米复合肥,约定每销售1吨复合肥给张某强提成款50元,若有赊销业务,也只能和合作社社员、农户签订赊销合同,且张某强和高某要为赊销业务提供担保。
两者比较而言,客观上都有欺骗手段,被害人均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即欺骗手段是诈骗与欺诈共同拥有的特征,但合同诈骗的外延小于民事欺诈,除了客观上均采用欺骗手段外,要构成刑事诈骗还需要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本质在于对非法占有目的认定。